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珠宝首饰回购换购门道多 警惕商家“全价回购”

近日,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消费者协会接到一起投诉,消费者宫女士投诉称,自己于2018年10月在中东大市场六六福珠宝花费10800元购买了钻戒等两款首饰。后来,六六福珠宝注销,重新注册了“朝阳区恒发珠宝店”,店铺牌匾名为“中国珠宝”。宫女士按通知到“中国珠宝”换取了相关凭证,商家承诺4年后可全额回购。然而,宫女士近日前往“中国珠宝”办理回购时,工作人员却告知其钻戒有磨损,无法回购。

  经核实,商家称每一款珠宝饰品在销售时都有称重,并在信誉卡和保值协议以及鉴定证书上标示了重量,现回收时称重与标重不符,无法进行回购。而宫女士表示,商家销售时并没有进行现场称重。消协工作人员就宫女士反映的问题与“中国珠宝”多次沟通,但商家均以饰品重量与购买前称重不符而拒绝回购。

  在处理过程中,长春市消协就宫女士钻戒饰品重量减少问题与商家负责人进行沟通,核实了该款钻戒的鉴定报告,并对报告上标注的钻戒重量与销售时复称标注的重量进行核对。

 

 

  因宫女士该款首饰的材料主要是钻戒和18K金,商家认为缺少部分应是在18K金材料上,但经过佩戴无法判定为何产生较大的损耗。长春市消协就钻戒问题咨询了相关鉴定机构,对方称无法履行鉴定。

  长春市消协秘书长钟萍在接受《中国消费者报》记者采访时表示,目前,长春市消协共受理该类投诉418件,与同期相比大幅度增加,投诉问题主要有:一是店面消失,回购换购成为空谈;二是“一口价”饰品回购换购说法多。金饰品在销售时,有的按克数加工艺费销售,有的按“一口价”销售。消费者对“一口价”首饰的回购,只能按日金价损失工艺差价进行回购;三是换购回购暗藏各种门槛限制。有不少消费者投诉反映,当初购买金饰品时,服务人员并没有告知其在回收时会有折旧费,只是承诺回收。如果消费者当初购买了“一口价”金饰品,在以旧换新时只能对应换“一口价”的。要想换称克卖的饰品,消费者手里的换旧金饰品也只能称克。此外,还存在首饰断裂、焊点开裂、成分不足,镶嵌类饰品的钻石(宝石)脱落、变形,首饰发生褪色或变色等情形。目前,首饰鉴定只是针对钻石成分、贵金属含量和等级进行鉴定,对钻石脱落、首饰断裂的原因及设计工艺仍无法判定。一旦出现相关纠纷,很难判定是人为过失还是产品本身质量问题所导致。此外,耗损率规定值是否规范也难判定。

  长春市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,要理性对待首饰销售促销信息。首先,要选择有信誉的商场及珠宝店,消费者购买珠宝首饰应该从首饰品牌、品质及商家信誉方面进行考虑,警惕商家“全价回购”“免费换”“零工费换新款”等促销宣传。其次,要仔细了解回购、换购条款及规定。应注意了解回收价格,是否有折旧费、耗损计算、工艺费等细节,以及后续的回购更换方法。此外,要重点关注珠宝饰品的标识是否清楚齐全,如名称、产地、等级、重量以及相关证书等。回购及置换要谨慎,购买黄金饰品前,要学会辨别黄金饰品的种类,如足金、硬金、K金、彩金,了解其含金量和计价方式,软足金饰品一般是按重量销售,硬金、K金饰品一般按件销售。

  钟萍强调,消费者购买珠宝饰品时一定要索取有效发票,并要求经销者在发票上对所购珠宝饰品的名称、产地、等级、重量,以及相关证书的编号注明清楚,方便事后维权和接受售后服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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